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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阀

  

2012-04-04 09:11:55|  分类: 高炉炼铁 |  标签: |字号 订阅

第一章安全生产通则

1、总    则

炼铁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坚持做到“三不伤害”,对待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炼铁厂全体员工以及来炼铁厂参观、学习、检修、检查、调试设备的外来人员。

3、内   容

3.1进入岗位或工作现场、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女工留长发者必须将其挽入帽内;

3.2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入厂新工、实习、代培或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长期休病、事、产假复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或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3岗前4小时及岗中严禁饮酒,违反者严肃处理。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带小孩或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3.4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排除或汇报处理;

3.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安全防护设施的状态,如因工作需要则应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附带安全防范措施,经许可后方可作业;

3.6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或操作的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注意事项。设备应专人操作,未经主管负责人允许,严禁他人擅自动用。学徒期间,不得由学徒人员单独操作设备;

3.7进入煤气区域(系统)时,必须进行CO浓度监测,确认含量不超标或有防范措施后方可进入并由专人监护,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区域(系统),作业完毕应迅速撤离现场,清点人数,不准滞留;

3.8运转的设备及旋转部位、移动部位,应有防护隔离装置,不准站在或触及旋转部位,不准站在可能断裂飞出物件、碎屑的正前方;

3.9高空(处)作业或多层立体交叉作业时,要有专人警戒或指挥联系,严禁多人指挥。高空(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2米以上);

3.10所有电气设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必须有可靠的接地(零)装置并保持连续性,非电修人员不准拆、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

3.11各配电室、主控室、操作室、液压站、驾驶室、调度室等要害部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3.12配电室、主控室、操作室、液压站及一切非动火场地不准私自动火,如需动火则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动火;在煤气区域动火,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外,还应请煤气防护站人员现场监护,方可动火;

3.13爆破作业或在有中毒、窒息危险可能的地方作业,必须向安全和保卫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审批后,并采取可靠的措施后方可作业;

3.14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严禁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其摆放地点周围,不准堆放其他无关物品,并应定期检查和更换;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3.15特种设备应建立台帐,并做好定期检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并持有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6发生事故后,岗位人员要及时抢救,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按照事故的类型和性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原则是:首先保证人的安全,其次是保护公司重要设备,并尽快恢复生产,避免事故扩大和蔓延;

3.17所有岗位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班中所发生的情况要如实记录,并严肃向接班人员传达,严禁含糊不清,隐瞒事实;

3.18穿越铁路道口,要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制度,不准在铁路两侧1.5米以内行走,严禁抢过道口,严禁在铁路上行走或逗留;

3.19“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全体员工都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享受应得的权利,有权劝阻、纠正、制止各种违章行为冒险行为,并有义务认真遵守本工种的安全规程。

 

4、目录

4.1高炉工长安全操作规程

4.2高炉炉前工安全操作规程

4.3高炉配管工安全操作规程

4.4高炉热风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4.5上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4.6煤气干法除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7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4.8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4.9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4.10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4.11维护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4.12自动化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

4.13循环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4.14高炉粒渣处理安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5鼓风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6布袋除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7清理料槽积料安全操作规程

4.18槽上安全操作规程

4.19喷吹、制粉工安全操作规程

4.20烟气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1原煤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4.22铁路安全运输规定

4.23铸铁机安全操作规程

4.24TRT安全操作规程

4.25煤气防护站救护安全规程

4.26乙炔使用安全规定

4.27使用减压器安全规定

4.28抽堵盲板安全操作规程

4.29使用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4.30手动葫芦(倒链)安全操作规程

4.31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4.32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4.33电动手提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4.34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4.35氧气安全操作规程

4.36压缩空气安全操作规程

4.37氮气安全操作规程

4.38煤气动火接点安全操作规程

4.39送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高炉工长安全操作规程

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2要熟悉掌握各岗位的安全规程。并检查、督促所有人员认真执行。

1.3休风前(或拉风坐料前),负责对外联系,并向炉喉、重力除尘器通入蒸气(氮气),压力不小于0.4MPa。

1.4长、短期休风,放风等操作,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1.5风口漏水应尽快休风更换。

1.6处理炉顶设备时,不论时间长短,都必须休风并炉顶点火。炉顶点火时,由工长或车间主任进行指挥,先开下风向人孔,在上风向人孔点火,且站在人孔侧面。在未确认点着前,风口平台及附近禁止站人,炉顶禁止工作。无关人员严禁靠近点火孔。

1.7休风时在风口平台作业必须进行倒流,开倒流阀前先打开1/3视孔小盖,然后人员撤离。

1.8铁样勺和样模在接触铁水前必须烤干。

1.9工长负责处理当班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周密组织并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

1.10正常送氧时,氧气压力应比冷风压力大0.1MPa。否则应通知调度并立即停止供氧。

1.11氧气阀门操作时,严禁沾油,严禁烟火。

1.12除微机检修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微机参数。

1.13必须穿戴齐全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各工种的安全规程。

2、高炉炉前安全操作规程

2.1出铁安全规程

2.1.1出铁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2.1.2禁止潮铁口出铁,铁沟、铁罐必须干净,无潮物。

2.1.3炉前所用工具必须烤干,严禁用铁管捅铁口和铁水。

2.1.4出铁时禁止跨越主沟、撇渣器和渣沟。

2.1.5开口前要修好泥套,开口机、泥炮要试好,并设专人操作。

2.1.6出铁时,冲渣流嘴附近禁止站人。

2.1.7如遇出铁晚点,或因铁口浅、卡焦等原因,造成累计铁量相差1个铁水罐的容量时,可降低顶压或改用常压出铁,并用较小的钻头开口,同时增配铁水罐。

2.1.8严禁使用氧气管捅铁口。

2.1.9人工开铁口需使用氧气时,氧气瓶必须离开明火10米以外,氧气瓶严禁正对铁口所用工具必须经脱脂,双脚不准站在铁沟内或正对铁口。

2.1.10铁水出完后,摆动流槽应放尽残铁,并及时检查流槽铺垫料,防止流槽烧穿跑铁。

2.1.11保持炉前,平台上下清洁,不准有积水。

2.1.12液压系统出现问题及时通知维检人员处理,并通知高炉工长,不得随意对各类阀门、压力表进行调节。

2.2铁罐使用安全规程

2.2.1铁罐内的最高铁液面,应低于罐沿0.3m,正在用于出铁的铁罐,不应移动。出铁时专人监视铁罐。

2.2.2不应使用凝结盖孔口直径小于罐径1/2的铁罐,也不应使用轴耳开裂、内衬损坏的铁罐。

2.2.3不应向线路上乱丢杂物,及时清除挂在墙、柱和线路上的残渣,炉台下应照明良好。

2.2.4应根据出铁进度表,提前30分钟配好铁罐,做到拉走重罐后立即配空罐。

2.3撇渣器安全规程

2.3.1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及工作场地。

2.3.2开铁口前,检查撇渣器是否有凝盖,挡好砂坝。

2.3.3开始放下渣时,应视铁流情况分层落沙坝,不得落的过猛。。

2.3.4堵铁口后,落砂坝应慢,严禁一下将砂坝推出,防止渣沟过铁。

2.3.5下渣沟流嘴应糊泥铺河沙。

2.3.6保证撇渣器的防护罩完好。

2.4开口机安全规程

2.4.1使用开口机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操作,非操作人员禁止操作。

2.4.2开口机转臂时,其活动半径不准站人。

2.4.3更换开口机钻杆时,应停转操作,严禁操作开口机。

2.4.4钻头对铁口时,禁止用手触摸钻杆。

2.4.5开口机运转时,不得接触转动部位,

2.5泥炮安全规程

2.5.1装泥时,禁止往炮膛内打水,不准将手伸入装泥孔,不准使用冻泥、稀泥和混有杂物的炮泥。

2.5.2开动泥炮时,其活动半径内不许有人。

2.5.3带铁堵铁口时,要提前烤热炮嘴。

2.5.4开炮人必须熟悉炮性能。设专人操作。

2.5.5出铁前应仔细检查泥炮各部位的工作是否灵活,正常。

2.5.6泥炮顶泥时炮嘴正前方严禁有人,炮嘴结焦应抠净,出泥要圆,抠炮嘴结焦硬泥时,

不得正对炮泥操作。

2.6摆动溜嘴安全要求

2.6.1接班时应认真检查:操作开关是否灵活,摆动机械传动部分有无异响,电机、减速机有无异响、极限是否可靠,摆动溜嘴工作层是否完好、无空洞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2.6.2出铁前半小时,应认真检查摆溜嘴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铁沟溜嘴底部与摆动溜嘴之间的铁瘤,保证摆动溜嘴正常摆动以及蔽渣器、铁沟溜嘴、摆动溜嘴溜槽畅通;出铁前10分钟,应确认铁罐对位情况、配备方式和配罐数量。

2.6.3每次出铁后,应及时将溜槽中的铁水倾倒干净,并将摆动溜嘴停放到规定的角度和位置;缓冲器内焖有铁水时,应投入保温材料,并及时用专用罩、网封盖好。

2.6.4摆动溜嘴往两边的受铁罐受铁时,摆动角度应保证铁水流入铁水罐的中心。

2.6.5最后一罐铁水,不应过满。

2.6.6在停电情况下进行摆动溜嘴作业,应首先断开操作电源,再进行手动操作。

2.6.7配罐时,撇渣器残铁沟嘴下必须有罐,以防残铁孔漏铁烧坏铁道。

2.7摆动溜嘴检修

2.7.1检修作业负责人应与岗位操作工取得联系,悬挂停电牌、禁止操作牌,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2.7.2检修中不应盲目乱割、乱卸;吊装溜嘴应有专人指挥,并明确规定指挥信号;指挥人员不应站在被吊物上指挥。

2.7.3在摆动支座上作业,应佩戴安全带。

2.7.4钢丝绳受力时,应检查卸扣受力方向是否正确。

2.8烧氧气安全规程

2.8.1使用氧气烧铁口、风口,要保证人员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2.8.2氧气瓶必须放到可靠位置,不得正对铁口,不得接近热源、火源等。

2.8.3氧气瓶嘴、氧气带、搬手、手套不得有油污,开关时动作应缓慢。

2.8.4使用氧气时应专人指挥,使用统一的手势信号。

2.8.5如有跑气,应立即停送氧气。

2.8.6烧完氧气后,瓶嘴要关严,放回氧气存放点备用。

2.8.7运送氧气瓶时的规定:(1)禁止敲、碰、撞或从高往下扔。(2)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烧。夏日不得将氧气瓶放在日光下曝晒。(3)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处不得小于10米。(4)严禁将氧气瓶放在铁道线上和道边,不得正对铁口。

2.8.8严禁使用起重设备、钢丝绳直接吊运氧气瓶。

2.9更换风口套安全规程

2.9.1更换风口各套必须在休风情况下进行,要设专人指挥。

2.9.2更换风口时,应严格遵守操作顺序。

2.9.3更换风口套后,必须上好装严以免跑风。

2.9.4安装直吹管时要慢,防止滑落,砸伤人。

2.9.5风口套更换完毕后,由班长进行检查,符合技术要求,方可告工长送风。

2.10打夯机安全规程

2.10.1使用者必须首先了解打夯机的性能。

2.10.2要设专人操作,一个操作电钮,两人操作,一个管理电线。

2.10.3使用前要检查电线是否漏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2.10.4操作者双脚要站在沟沿或打夯机后方,防止砸伤,管理电线者应防止电线拉坏,并负责指挥。

2.10.5用完后放回原处,将电闸拉掉。

2.11炉前天车工安全规程

2.11.1天车工必须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并持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

2.11.2开车前仔细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严禁天车带病运行;司机应经常检查天车上零部件。

2.11.3必须听从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2.11.4天车工必须在得到准确的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前应先鸣铃10秒以上,等有关人员离开危险区,并确认安全时方可开动。

2.11.5遇有多人指挥或不安全指挥时,司机有权拒绝开车。

2.11.6天车停止工作后,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并将控制器手柄放置在零位,切断电源。

2.11.7天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无人指挥、违章指挥,指挥信号不明、烟气大、照明不足、视线不清不吊。(3)索具不合格,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索具未入钩内或钩尖吊运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5)歪拉斜挂或吊物重心过偏不吊。(6)工件上站人,工件起吊有可能碰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8)带棱角的快口未垫好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重量不明物件)不吊。(10)钢铁水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2.11.8高炉出铁时严禁使用天车,天车操作室内严禁有人,湿手严禁操作电气设备,劳保必须穿戴齐全。

2.12炉前其它安全规程

2.12.1使用锤时,应首先检查锤头是否牢固。

2.12.2打锤时严禁戴手套,注意周围人员,打锤人与撑钎人分站对面,不得站在同一侧,撑钎人不得往后看,以防钎子毛刺溅到眼内,作业区域2米内不得站人。

2.12.3不准将冷潮物接触铁水。

2.12.4禁止将未完全凝固的渣铁扔进水里。

2.12.5处理摆动流槽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出铁时严禁处理。

2.12.6禁止将主沟、流铁沟、撇渣器附近地面打过多的水。

3、高炉配管工安全操作规程

3.1工作前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

3.2必须熟悉高炉本体冷却方面的设备情况,掌握冷却方式、性能要求和各种冷却器漏水事故的处理方法。熟练掌握应急预案。

3.3必须熟练掌握日常所用工具的操作方法及安全规定。

3.4在炉体区域工作,不得少于两人,携带煤气报警仪,注意风向,并通知工长。

3.5发现风口漏水过多,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设置安全警戒线。禁止长时间观察,不准面对风口。

3.6高炉冷却器断水后,恢复水量应缓慢通水,防止蒸汽爆炸,作业时严禁正对出水管。

3.7冷却壁进出水管不准攀登和吊物,以防损坏。

3.8处理冷却壁漏水,煤气过大时,必须配戴防毒面具,并设专人监护。

3.9炉体煤气泄漏严重时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订出处理方案和预防措施。

3.10炉顶打水设备要定期维护,打水时要有专人负责,防止炉内打水过多影响炉况。

3.11使用盐酸清洗冷却器的安全规程:(1)必须戴眼镜、胶皮手套、雨衣、雨裤、雨鞋。(2)配制清洗液时,应先倒水后倒酸,不准倒置。(3)耐酸泵在使用前一定要认真检查泵和电机是否正常。

3.12炉体周围及大套边缘有跑漏煤气,未经处理前应用火点燃或用炮泥堵住,防止煤气中毒。

3.13临近出铁或出铁时,不得到高炉平台下部炉基检查。放风坐料时,不准上炉顶。

3.14更换风口,如需给风口送水时要慢,严禁风口前面和风口出水头前方站人。

3.15拆装水管时,不准正对水管,以防止蒸汽或热水喷出伤人。

3.16插枪或拔枪时,必须配戴面罩,要躲开风口正面,插枪后要将枪固定牢固。

3.17喷煤压力不足时,要立即停止喷吹,关好喷枪阀门,以免烧坏胶管,随时检查喷枪工作情况。

3.18操作时,要与工长和喷吹站保持联系,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

3.19任何时候,不得将喷枪对准他人。

3.20直吹管灌渣时,不要立即拔枪,以防渣铁流出,造成烫伤。

3.21当停煤不需要拔枪时,严禁关闭输煤管道末端补阀和喷枪球阀。

3.22没插喷枪时,严禁打开输送管末端球阀。

3.23更换喷煤枪时,如富氧量较大时,通知工长适当减少富氧量,防止喷煤枪烧穿事故发生。

4、高炉热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4.1工作前穿戴齐全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各项规程并熟知应急预案。

4.2热风工对本岗位各种设备必须熟悉,要掌握一般性能,熟知煤气常识和热风炉操作规程。

4.3热风工在进行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标准化操作。

4.4休风、排风、紧急休风时应先关闭混风阀,防止煤气倒流。

4.5热风炉拱顶温度低于800度必须先点明火,方可引高炉煤气烧炉。如火焰被吹灭,首先关闭煤气切断阀,全开烟道阀约过5——10分钟,方可重新点火。

4.6当净煤气压力低于2.7KP时,热风炉不得烧炉。

4.7烧炉时,必须按照规定控制炉顶温度和烟道温度。

4.8在煤气区工作(热风炉各平台),必须2人以上佩戴煤气报警仪,站在上风头。

4.9如在燃烧时,助燃风机突然停机,应立即闭炉操作,开烟道抽走残余煤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10配电盘不准用湿棉纱擦洗,盘后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不准往室外电气操作箱上打水。

4.11热风工应熟知煤气常识及中毒人员的紧急抢救知识。

4.12液压系统出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并通知高炉工长,不得随意对积压类阀门,压力表进行调节。

4.13严禁用热风炉倒流休风。

4.14进入煤气区域应配戴煤气报警仪。

5、上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5.1高炉炉顶上料工安全规程

5.1.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经考证合格后方可上岗,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并穿戴好劳保防护品。

5.1.2上炉顶检查设备必须两人以上,并携带一氧化碳报警仪,远离运转物体。上下梯子时必须踩实抓牢,雨雪天气必须及时清扫雪。

5.1.3进入料罐和气密箱时,必须关闭雷达料位仪及氮气,打开所有人孔,保持良好通风。经检测无煤气、氮气后进入。

5.1.4配电盘不准用湿棉纱擦洗,盘后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5.1.5在检修设备处理故障时,要切断相应部位的电源开关,挂警示牌,严格进行登记确认,谁挂谁摘,并设专人监护。

5.1.6在生产中处理炉顶设备故障时,必须通知防护站,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

5.1.7设备正常运转时,严禁清扫,加油,维护,防止机械绞伤。

5.1.8设备试车由专人指挥和操作,试车不得一次启动,先点动,距离要短。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及设备故障后方可正常运行。设备试车过程中要保持联系,确保随时停车。

5.1.9禁止私自调整各电器及微机中的数据。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工长,并请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5.1.10液压系统出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并通知高炉炉长,不得随意对各类阀门,压力表进行调节。

5.1.11确保各设备的安全设施齐全,好用。

5.2槽下上料工安全规程

5.2.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5.2.2横跨皮带机必须走过桥,严禁坐、站、钻、跨越皮带机。

5.2.3设备运转过程中严禁进行小托辊更换和清扫卫生,不准用手扶摸运转部位。

5.2.4工作中应经常巡视设备系统的运转情况,电机、滚筒、轴承,皮带,给料机等是否完好,运转是否灵活正常,否则应立即停车,并通知工长。

5.2.5检修机械电器设备时,应执行检修挂牌制,谁修谁挂,必须切断动力电源。检修完毕谁挂谁摘。挂牌检修期间无论什么指令绝对不许开车,以免发生事故。

5.2.6行走检查设备时,精力要集中,必须走安全通道,防止被皮带机挂伤。

5.2.7在矿槽上或进入槽内工作时要先与调度及其它有关单位联系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和警告标志。。

5.2.8定期检查槽下振筛密封罩是否完好,油缸动作是否灵活。

5.2.9液压系统出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并通知当班工长,不得随意对各类阀门、压力表进行调节。

5.2.10配电盘不准用湿棉纱擦洗,盘后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不准往室外电气操作箱上打水。

6、煤气干法除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1上岗前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检查煤气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可靠;

6.2岗位所有人员须知煤气常识及煤气中毒急救知识和应采取的措施,会使用检测仪和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

6.3煤气区域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须动火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6.4煤气系统蒸汽管道如冻结,不准用明火烘烤,煤气系统所属设备,发现有堵塞、溢水、断水时要及时汇报处理;煤气系统严禁泄露煤气;

6.5到现场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并佩带CO报警仪,设专人监护,要观察风向,行走、检漏、检查、处理煤气设备事故,故障时,应站在上风口或佩戴空气呼吸器;

6.6检修,更换阀门和更换除尘器滤袋时,必须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并把电源关掉,挂上检修牌,如需动火则应按规定办理动火证方可作业;

6.7进入除尘器箱体前必须检测CO及O2含量,必须卸掉通往箱体的氮气连接管,合格后方可进行,同时设专人在人孔外监护,监护人员不得脱岗,不得私自封堵人孔,封堵人孔前要确认箱体内无人后,方可进行;

6.8检修工具应用铜制和橡胶制品,铁制工具应涂上润滑油后使用,防止火星产生,引起火灾或爆炸;如有煤气泄露并有燃烧或爆炸的可能时,立即封锁现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未经煤气主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

6.9高炉悬料排风及炉顶压力不正常时,禁止放灰,并及时与高炉值班工长取得联系;

6.10除尘箱体各层平台通道严禁堆放、遗弃任何物品,防止坠落伤人,也不准占用安全通道;

6.11检修日常设备点检、巡检时,严禁正对各箱体防爆孔;

6.12禁止反吹和卸灰同时进行。

7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7.1进入工作岗位必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7.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周围环境是否安全,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存在缺陷;使用手锤、大锤、錾子等工具时,锤头錾顶不准淬火,不准有裂纹和毛刺;使用手电钻或其它电动工具时,应接有漏电保护器。

7.3修理机械必须切断电源,等机械停止转动后,方可检修。

7.4搬运或拆卸较大的工作物时,应用适当的工具,配合一致,如本工种解决不了,须由起重工协助,不得蛮干。

7.3在煤气区域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并带CO报警仪,必要时佩带空气呼吸器。

7.4吊运物体前要认真检查吊具是否完整牢固,吊运路线下方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7.5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临时防护设施必须安全牢靠,使用工具、备件要放置平稳,防止坠落伤人;禁止抛扔工具,以防砸伤人。

7.6使用大锤时,严禁带手套;在大锤运动的前后、上下、左右范围内严禁站人,对面不得站人。

7.7要防止錾削的切削飞出伤人,工作地周围应有安全网,现场作业时,对面不得站人。

7.8钻孔、锉削、切割、刮研时,应戴护目镜。禁止用嘴吹切削,应用刷子扫除。

7.9使用扳手时应选择与螺母规格相适应的扳手,不可随意加套筒。

7.10用千斤顶支撑大工件时,工件与平台之间应放保险垫木;油压千斤顶不准倾斜使用,要垂直平稳的顶住物件;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能超过其有效顶程。

7.11设备组装时将工件放稳,对孔时不得将手指伸入孔中,并要注意齿轮、皮带咬手,组装完毕,先用手盘车观察后,认为没有问题,然后电动试车。

7.12在检查调整设备的转动部位时,一定要断绝电源,并在电源处挂警示牌或专人守护。

7.13修行车时,不得任意跨越行车,若其它行车工作时,应加轨道卡子并有明显标志。不准在轨道上行走。

7.14用油类清洗零件时禁止吸烟。

7.15刮研工作时,手不低于研磨平面,手指不可抠孔,以免伤手。

7.16使用钻床时,要按照钻床操作规程操作。

7.17钳工必须熟知砂轮及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7.18进行检修作业时,认真执行停、送电,确认、监护制度。

8、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8.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8.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8.3 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4 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清扫后方可作业。

8.5操作前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作业。

8.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8.7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8.8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办法。

8.9接铜、铝、锌、铅、合金金属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8.10焊接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在干燥的绝缘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8.11焊接工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8.12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a、改变焊机接头时。

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c、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电焊机时。

d、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

e、更换保险装置时。

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

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高空作业必须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b、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米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c、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d、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8.13操作时严禁将焊钳夹在腋下,在作业时严禁将焊接工具或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8.14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厂房钢结构、金属楼梯扶手做回路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漏电保护。

8.15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它保护措施。

8.16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炙热的焊缝旁,不得碾压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8.17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8.18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9、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9.1作业前将劳动防护用品佩戴齐全。

9.2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氧气阀

9.3 点火时,焊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9.4 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9.5 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折弯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9.6 高处各种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颈、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10米以上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9.7 不得将氧气管和乙炔管背在背上操作。

9.8 作业后应卸下减压阀,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干燥处;检查作业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9.9 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阀软管和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热水袋)、蒸汽或暖气设备化冻,严禁用火烘烤。

9.10使用氧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氧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品分别存放。

B. 存储高压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C. 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D. 氧气瓶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挡板。

E 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吊运高压气瓶。

F. 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运输时严禁撞击。

G. 氧气瓶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阀。

H. 氧气瓶不得在强烈日光下爆晒,夏天露天工作时,应搭设防晒罩、棚。

I. 氧气瓶与焊炬、炉子和其它照明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J.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必须保持不小于49KPa的压强。

K. 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L. 安装减压阀时,应首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理污垢,然后安装减压阀。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口。关闭氧气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阀门螺丝。

M. 作业中,如发现氧气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拆卸修理。

N. 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或蒸汽加热,严禁用火烤。

10、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0.1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工作前或工作中要检查工具、仪表是否灵活、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2凡新建或修理后的线路和设备,送电前必须周密检查并做绝缘电阻测定,合格后方可送电;对于不经常使用的电气设备,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并进行绝缘测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0.3凡手持电动工具一律使用三芯电缆,并有良好接地和使用漏电保护器,炉顶炉内照明等行灯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在潮湿或危险场所应采用12V安全电压,1000V以下三相四线的电气设备必须用接零法,严禁同一台设备同时使用接零拉地方法;

10.4严禁带电作业,雨天或潮湿地点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分配工作任务时必须在任务单上详细填写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严禁单人单独作业,不准一次分配2名学徒工从事一项工作。上炉顶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并佩带CO报警仪,必要时戴空气呼吸器,防止滑跌和煤气中毒;风力6级以上或雷雨天气严禁上炉顶;

10.5电气工作人员应会紧急救护法、人工呼吸法,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使其脱离电源,迅速急救。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0.6在仪表停送电和操作中必须执行低压电器安全操作规程和停电挂牌制度;

10.7检查煤气管道各自动调节阀时,不准使用明火照明,更不能带煤气处理故障,检查时不应少于2人且带煤气报警器;

10.8在停送电时,必须联系配合好,不是本工种操作规程的设备不准开动,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

10.9高压设备发生带电部分接地故障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救护伤员不在此限,但应按现场紧急救护法进行。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方可接触设备外壳。

10.10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0.11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实验,确认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钩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值班负责人许可。

10.12高压验电必须带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10.13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带电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思想集中,听从指挥。

10.14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人员尽快与调度联席,得不到许可,不准强送电。

10.15严禁带负荷拉闸。

10.16电器各岗位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炼铁厂各种规章制度。

11、 维护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1.1工作前应检查防护用具、工具、仪器是否完好,不合格严禁使用,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1.2电工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正确使用,做定期的测试和检查。电工工具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11.3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验电必须用电笔进行。

11.4任何电气作业必须二人以上,不得单独一人操作。

11.5操作设备时,先确认带电部位,选择安全位置,操作严肃认真,集中精力。

11.6维护电工巡检设备要走安全路线。

11.7动用电气设备前,必须熟悉了解电路的接线和负荷情况,严格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办事。

11.8不准随便停、送电时,必须要有相关部门的操作票或工作指令,同时在停电开关外挂出安全警示牌或者派专人监护。

11.9酒后及身上潮湿人员禁止进行电气作业。

11.10高空(大于等于2米)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工具传递要使用工具包,不得抛掷。

11.11手提照明灯要使用36V安全电压,潮湿地点手提照明灯使用12V。

11.12熟悉掌握使用消防灭火器具。

12、自动化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

12.1工作前应检查防护用具、工具、仪器是否完好,不合格严禁使用,作业时劳动保护必须穿戴整齐。

12.2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验电须用完全的验电工具,如:验电笔,万用表等。

12.3工作前,要先掌握周围环境状况,了解不安全因素,工作前及工作中严禁喝酒,严肃认真,精力集中,不得打闹。

12.4进入现场工作必须二人以上,不得单独一人操作。

12.5 一切电气设备要有专人负责,严禁私自改动程序、图纸,严禁私自调整设备的整定值,及利用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2.6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短接的信号,要了解其对设备,人身所造成的危险,需相关专业人员确认后方可短接。

12.7在煤气、氧气、高空等特殊区域里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12.8手提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36V以下,但在特别潮湿场所或金属壳体内,如地沟、地坑应使用12V电源。

12.9熟悉掌握使用消防灭火器具,防火器具必须放在规定位置,不得挪作他用,并定期进行检查。

12.10必须学会紧急救护法,学会触电急救及人工呼吸法。

13、循环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13.1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检查备用设备状态和运行记录;

13.2潮湿手不准动电器按钮,以防触电;

13.3外来人员不得私自进入到水泵房,允许进入者必须做好登记,严禁触摸各类设备及电钮。

13.4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对于易腐蚀,易损坏的部位要重点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修,并做好专项整改记录;

13.5设备周围不允许堆放杂物。

13.6启动泵前要认真检查管道阀门是否正常,电气设备,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13.7设备运行时,不得维护、保养、擦洗设备的运转部位,不准向电器、电机上洒水;

13.8严禁进入高压配电室或靠近高压线路,点检设备时,严禁触及运转部位,要站在安全线以外;

13.9开、停泵要听从调度指令,指令不清,禁止操作;水泵运行作业时应与生产现场保持联系,水泵出现故障,和高炉值班室联系后方可倒用备用泵。故障停泵,迅速启动备用泵并报告高炉值班室和车间主任;

13.10存放的水处理药剂要妥善保管,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有异常情况要到医院检查;

13.11联锁自投的电气设备,检修前须停电进行,并挂检修牌。自投的应急泵,检修时须断开联锁开关;

13.12消防器材应保持良好、完整,放置在固定适当的地方,泵房所中有人员应正确使用各种  防火器具;

13.13岗位人员要熟知对紧急停电停水事故的处理方法、程序,班长要经常组织对事故预案的演练和对应急设备的检查,并建立专门记录;

13.14配电室、主控室、值班室、泵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3.15泵房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制止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13.16定期保养、检查试验应急柴油机泵组运行,确保能真正起到应急的作用;发生停电事故,能连锁启动应急泵,及时给冷却设备供水;

14、高炉粒渣处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4.1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检查设备状态和运行记录;

14.2岗位、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对于易腐蚀,易损坏的部位要重点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修,并做好专项整改记录;

14.3启动泵前要认真检查管道阀门是否正常,电气设备,保护装置是否良好;启动水泵时运行人员站位应避开管道法兰部位,防止法兰漏水造成烫伤;

14.4冲渣送水前应与相关的高炉值班副工长取得联系,确认冲渣沟内、附近无人后方可送水;

14.5停送水应听从高炉值班副工长的指令,指令不清,禁止操作;水泵运行作业时应与生产现场保持联系,故障停泵,立即报告;

14.6设备运行时,不得维护、保养、擦洗设备的运转部位,不准向电器、电机上洒水;

14.7处理渣铁时,注意渣铁喷溅,远离蒸汽源,不许将身体依靠在粒化设备上;冲渣过程中,渣中带铁≥20%时熔渣沟嘴附近严禁站人,防止爆炸。

14.8冬季作业时,积水需要及时清理,防止滑倒、摔伤,不准穿大衣;

14.9严禁钻﹑跨﹑乘皮带,不得隔机递物和触摸运转部位。运转中发现设备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时,及时按下事故开关或拉下事故拉绳,停车后通知操作室。

14.10点检设备时,严禁触及运转部位,要站在安全线以外;巡检时人员应与渣沟保持至少2米的距离,防止冲渣水溅出伤人;察看水位时不得攀爬护栏。

14.11经过渣场时要注意各种车辆,不要在渣场中心逗留或与司机闲聊;严禁进入车辆驾驶室,严禁私自动用、驾驶车辆;

14.12冲渣过程中,粒花塔检修门严禁打开,防止飞溅的红渣和水烫伤。

14.13热水池外露的部分必需盖有保护板或者装安全防护栏,严禁跨人。

14.14转鼓在旋转时或未经许可严禁进入转鼓内和接触电机轴承和连轴器。

14.15对设备进行动态点检时,一定要站在安全防护栏外,无栏杆处需与设备保持至少0.5M距离。

14.16在炉前沟嘴监测渣量时,不得跨越渣铁沟,不得站在铁口正前方。

15、鼓风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5.1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检查备用设备状态和运行记录;

15.2岗位、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清洁,对于易腐蚀,易损坏的部位要重点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修,并做好专项整改记录;

15.3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状态,并放在固定位置。

15.4启动风机前要认真检查转动部位、电器、仪表、各控制阀是否齐全完好、可靠,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物,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15.5设备运行时,不得维护、保养、擦洗设备的运转部位,不准向电器、电机上洒水。

15.6检修前,要确认已经停机,并切断电源,挂检修牌,方可作业,值班人员应配合检修人员做好监护工作;

15.7机房重地,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如有检查、参观、学习人员,须有专人带队,经登记许可后方可进入。主控室、值班室、严禁吸烟。

15.8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厂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16、布袋除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16.1上岗前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岗位安全防护设施要保持完好、清洁。

16.2工作前检查各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各设备的油位是否正常。

16.3工作前确认除尘器内无人,所有人孔均已关闭,压缩空气气源压力正常。

16.4工外来人员不得私自进入机房及生产区域,因公需进入者必须做好登记,且必须有本岗位人员陪同,严禁私自触摸电器设备及按钮。

16.5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有权制止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16.6消防器材应保持良好、完整,放置在固定适当的地方,机房所有人员应正确使用各种防火用具。

16.7随时保证与高炉、调度等相关单位的信息沟通畅通无阻;

16.8操作人员在上、下楼梯点检设备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跌倒或滑倒。

16.9高压电器和人孔门处必须设有“高压危险”等警告标志;

16.10传动设备各轴均应有防护罩或防护网,在运行时,禁止人员接触转动部位,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入机罩内,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地面有人监护;

16.11关闭风机和风门并严格执行停电和开动牌制度;

16.12施工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

16.13上下箱体巡检时要行走安全通道,手扶栏杆注意防滑及高空坠落,卸灰时,要一人卸灰,    一人监护,注意输送机有无异常,防止机械伤害。

16.14严格执行巡检制度,确保风机、除尘器、螺旋输送机等安全运行。

17、清理料槽积料安全操作规程

17.1当料槽蓬料,积料已影响正常装料时,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清理料槽。

17.2在清理料槽积料时,首先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清槽工作,确保清槽人员的安全. 其次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并做好监护工作.

17.3当料槽出现蓬料,积料影响装料需清理时,不得直接站在料面上捅料,防止塌料伤人, 必须戴好安全带或系好安全绳、调整好纤绳的长短,不得过长或过短。

17.4当料槽内墙壁部分有积料,必须按由上到下的顺清理,防止侧塌伤人,无侧塌危险时再清料底。

17.5清理完毕,必须确认把清理的工具已全部带出料槽.

 18、槽上安全操作规程

18.1槽上皮带工安全操作规程

18.1.1上岗前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18.1.2设备运转中发生异常现象时,要及时停机处理,不得带病运行。

18.1.3看槽与行走时,与皮带转动部位保持0·5m的安全距离,严禁坐,跨,钻,越皮带,穿越皮带应走安全过桥或绕行;

18.1.4上下小车作业时要注意脚下,防止坠落矿槽内。

18.1.5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声音,振动过大,温度过高,皮带划伤等要立即处理。严禁在带运行过程中处理。

18.1.6在事故停机或皮带停机被料压住时,要把料扒掉1/2或1/3,严禁不扒料重负荷启动。

18.1.7事故开关只作紧急停机时使用,平时不可作为停机按钮使用。

18.1.8设备运转时严禁加油、清扫和维修,严禁搭乘皮带或在皮带上行走,不准利用皮带运输其他非原料物品(包括工具、备件、油品衣物等)

18.1.9皮带机打滑跑偏时禁止用脚蹬,手搬,人推或用棍棒撬压等方法,应停机处理。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联系电工处理,不准私自拆卸安装;

18.1.10清扫卫生时要集中精力,以防误把工具、杂物、衣物放入转动部位,如发生类似情况应立即放开或果断将衣物脱去,割掉,停机处理;

18.1.11处理事故,更换托辊,注油时,必须两人以上作业。

18.2槽上主控室安全操作规程

18.2.1履行好主导工序的职责,及对外协调对内组织指挥。

18.2.2做好各方面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及传送工作,特别对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并有祥实的记录。

18.2.3执行好操作牌制度,确认制度,并于指定岗位人员联系。

18.2.4启动作业前,必须通知岗位了解情况,并核实所启动设备,准确无误。

18.2.5开车时要两次启动,第一次启动晃动皮带时间要短,等皮带停稳30秒后,方能第二次正常启动。

18.2.6开皮带顺序严格执行先开前端皮带,后开后端皮带,停车反之.并且操作开关要置于联动位置,以免发生停车顺序相反的生产事故。

18.2.7上料时精力要集中,信号联系要准确,听觉错误心中无数不得开皮带,工作期间严禁脱离工作岗位,随时做好巡回检查,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处于良好状态。

18.2.8对于高炉矿槽倒槽作业,严格执行倒槽单作业规定。

19、喷吹、制粉工安全操作规程

19.1喷吹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1.1上岗时防护用具穿戴齐全。

19.1.2严格控制喷煤罐的煤粉温度,若温度高达900C以上。仍有上升趋势,应立即停喷处理,或改为氮气喷吹。

19.1.3分配器压力应高于热风压力0.15Mpa,否则应停喷。

19.1.4喷吹系统严禁烟火,需要动火时须经有关单位同意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动火。

19.1.5喷吹罐装煤、罐压设定不得大于规定值范围。

19.1.6高炉值班室要求停止喷吹时,无烟煤粉储存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烟煤粉不应超过8小时,如罐内有氮气保护且罐内温度不超过70度,则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得超过12小时;

19.1.7检查和处理喷吹管道设施,必须通知主控,挂检修牌,以免误操作发生意外事故。处理管道堵塞或检修充(卸)压阀时,严防管道窜压伤人。各部位阀门必须保持灵活,软连接必须可靠,以防脱落伤人;

19.1.8在喷吹过程中, 控制喷吹的阀门(包括调节型阀门和切断阀门)一旦失灵,应能自动停止向高炉喷吹煤粉;

19.1.9灭火器、氮气等消防设施,装置应保持完好,处于备用状态,岗位人员能正确熟练使用防火、灭火设备,设施;不得使用氮气搞卫生;禁止从高处往下抛垃圾和其他物品;

19.1.10处理氮气泄露时,一定要切断氮气来源并用空气吹扫,并设专人监护,注意通风,要站在处理部位的上风处或带上空气呼吸器,含氧量低于18%时,要停止作业。

19.2制粉工安全操作规程

19.2.1上岗时防护用具穿戴齐全。

19.2.2必须密切关注监控画面上的温度,压力,流量。特别是系统的氧,一氧化碳含量的在线检测。若有超范围出现报警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19.2.3烟气炉使用煤气必须按规定顺序操作,煤气区工作应有两人,炉旁指挥操作时应站在上风方向。

19.2.4煤粉制备的出口温度:烟煤不应超过80度,无烟煤不应超过90度;

19.2.5制粉设备现场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一切火源进入设备系统;

19.2.6检查中速磨内部时要用36V以下安全电压行灯,要切断磨机电源,挂牌确认后进行。

19.2.7严格控制系统工艺参数,如磨机进出口压力、温度、干燥气压力、系统含氧量等,磨制烟煤时,系统含氧量严禁超过12%;

20、烟气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0.1上岗前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

20.2当煤气压力低于3Kpa时,应停止向制粉系统送风,进行保温;煤气压力低于2Kpa时,应停止烧炉;

20.3处理煤气设施故障或停炉检修炉内时,必须经主管安全领导批准,并通知煤气防护站进行监护,必须通知操作台,挂检修牌,以免误操作发生意外事故。严禁一人进入煤气区域内作业;

20.4烟气炉设备现场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一切火源进入设备系统;

20.5炉子点火时,炉内应有一定的负压,点火程序必须是先用蒸气或氮气吹扫,再点明火,后送煤气,严禁先送煤气后点火。

20.6在煤气设施动火时,必须提前办理动火证,煤气防护人员到达现场确认煤气含量达到安全值后,方可动火。

20.7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必须有可靠的切断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处理干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人孔,放散管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

20.8危险区域必须挂警示牌,并保持清洁、醒目。

21、原煤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1.1工作岗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21.2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21.3清理驾驶室卫生和检查消防器材,确认安全后才能启动行车。

21.4检查各开关与线路有无异常,各限位开关和抱闸,操作手柄是否灵活正常。

21.5 检查工作环境是否正常,确认工作环境安全正常后打铃发出信号后方可启动试车.

21.6要停电检查钢丝绳、电气、机械、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21.7开车前要将所有控制手柄至于零位,并将舱口开关合上,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起车要稳,逐档加速;

21.8起重机上不准遗留任何物品和各种工具,避免在作业中坠落伤人.

21.9吊运煤时要注意的事项

21.10起吊抓煤时,严禁突然起吊,禁止歪拉、斜吊,放煤时要平稳,在作业中,要防止抓斗摆动,掌握好稳斗技术.

21.11天车抓煤时严禁从人头顶上和重要设施上越过,吊煤附近禁止站人, 任何人不得在抓斗下穿越、逗留.

21.12禁止天车抓煤不卸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21.13天车在正常运行时禁止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反车等手段来停车。在电压显著降低或电力输送中断时,必须断开主闸刀开关,所有控制器手柄都恢复到零位.

21.14制动器突然失灵处理:

    当发现起升机构制动器失灵时,应立即发出警告信号,打反车,把提升控制扳到最高一档(要特别注意扳动手柄不能过快,防止电流继电器动作),并利用这段时间,把大小车开到安全位置,放下货物,如在制动器失灵的同时,起升机构又不能正常开动,则应立即断开司机室总开关,使制动电磁铁断电,制动器抱闸.

21.15工作中如有发生事故要头脑清醒,应讯速停车切断电源把各控制器打回零位进行检查和维修,清理设备。

21.16维修中要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检修或调整起重机时应断开主电源,严禁在大、小车轨道上行走。检修完毕,必须将检修现场清理干净后才能离去。司机应确定车上无人和异物后再试车。

21.17行车中要听从指挥,对任何人发出的停车命令必须立即执行停车.

21.18严禁执行“十不吊”。

21.19行车运行中任何人不准沿大车轨道行走,不准攀登行车。

21.20两车运行时要经常发出响铃信号,注意对方的行车方向,防止两车相撞,造成设备损坏。

21.21司机应注意与同一轨道上相邻起重机保持在2米以上的工作距离。当两台车靠近时,必须发出注意信号,减慢车速,避免发生撞车事故。

21.22行车工作完毕后,钓钩不准悬挂对象,把所有手柄应置于“0”位,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切断电源。

21.23行车工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点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运行中不得对电器、机械设备进行维修、清扫、注油工作以达到安全的目的。

附十不吊内容:

A、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B、超载不吊;

C、工件或吊物不牢不吊;

D、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E、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失效者不吊;

F、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G、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或设备有勾挂不吊;

H、棱角物件无防范措施不吊;

I、斜拉歪拽不吊;

J、抓斗附近有人不吊。

22、铁路安全运输规定

安全通则

 1、为了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方针,确保人身及机车安全,保证运输生产顺利进行。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中铁装备炼铁站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程,全体人员必须认真学习。

2、要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切实把预防引车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工作做好,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3、对新入厂的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进入工作岗位。

4、全体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一不伤害自己,二不伤害他人,三不被他人伤害。

5、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对员工要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上班前必须充分休息,班前、班中或班后在厂内禁止喝酒,当班时禁止嬉戏打闹、阅读报刊、脱岗、睡岗、串岗,仅制作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从事调车作业的人员在运引工作中禁止吸烟。

7、作业前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要服装整齐,扣紧纽扣,系好鞋带等。

8、不准在车底下,轨面上,轨枕上或侵入铁路限界的地点上坐卧休息或避风雨。

9、横过铁路是要止步了望,确认两端无车移动时才能通过,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不准脚踏轨面,道岔尖轨,拉杆等。严禁在运行的机车,车到前抢越。禁止在道心或轨枕上行走。不准钻车,确认该车暂无移动时,再由车前部越过,并注意邻线有无机车,车列通过。在风雨雾不良天气时更应该特别注意。

10、调车员在作业中,禁止私自蹬乘非本人担当作业的机车、车辆,作业时也不准在司机室内。

11、在高炉下作业时,要注意安全,遇有铁水罐、鱼雷罐车运行经过时,要远离以防烧伤。

12、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发生重大引车和伤亡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救死扶伤,如妨碍邻线作业时,两端要设防护信号,并通知当班班长,调度员,信号操作员,必须坚守岗位。当领导或安全工作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情况时,有关人员要如实汇报事故真相。

13、在人员安排上,高工种可以代替低工种,但低工种不可以代替高工种。

14、有关行车命令及安全注意事项,有关人员要认真传达执行。

15、传达调车作业计划时,要全面、清除、明了、并认真执行“复唱复诵”和“呼唤应答”制度。

16、调车作业计划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应停止作业,将变更后的调车作业计划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后在作业。

17、各线路凡是在线路维护保养或到检作业的车辆,应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信号。

22.1调度员安全操作规程

22.1.1在班前会上,根据事先调查分析简要总结前一班安全情况。

22.1.2熟悉有关行车设备的配置、用途、性能和使用方法,并了解有关部门和设备情况。

22.1.3正确掌握铁水车、鱼雷罐车的运行情况及停留位置,听取调车员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正确编制调车作业计划。

22.1.4熟悉掌握厂内线路、设备(包括线路的曲线半径、坡度、有效长度、容车数等),线路使用情况等,了解一般生产秩序。

22.1.5在下达调车作业计划的同时,要布置注意安全事项,工作要严肃,编制调车作业计划要认真,合理。变更作业计划时,要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

22.1.6填画图表和填写有关记录,必须及时,认真,清楚,不准将作业时间随意提前或错后,严禁臆测,估计和弄虚作假。

22.2信号员安全操作规程

22.2.1信号员必须按照调车作业计划的要求安全、迅速、准确地办理调车作业进路,并通过操作盘或显示器监督,确认进路的开通或挤车车列的运行情况。

22.2.2排列进路时应遵循按钮的顺序不能颠倒,如按错按钮,应及时办理取消。

22.2.3严禁办理储存进路,即前一条进路中的某一区段未解锁前、不能再排列与此进路有关的进路。

22.2.4使用带铅封的按钮,用前应在先进行登记,确认机车、车列停留位置(不准压道岔),然后破封,使用后将按钮恢复到原位。由信号维修人员补封并登记。

22.2.5操作过程中,发现信号设备的各种故障,都必须及时通知信号维修人员处理,如因排除故障时间长,影响生产,信号员应协同信号维修人员及调度研究变更进路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确保运输任务的完成。

22.2.6信号开放后,原则上不准变更进路,如必须排列变更进路或按错按钮须重排路时,必须确认机车,车列已停留在合理位置,经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后,方可按规定办理变更或修正线路。

22.2.7信号员每办理一条进路,必须及时和调车作业计划进行核对,确认所排进路及信号开放是否正确。

22.2.8办理交接班手续,填写好交班纪录。

22.3调车员安全操作规程

22.3.1调车员应根据调度布置的调车作业计划,准确地向有关人员传达,不得随意变更,遇有中途必须变更的计划时,必须经调度批准,待变更的计划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地在作业。

22.3.2调车员必须熟悉厂内线路、设备和作业环境,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熟悉掌握厂内调车信号显示,作业中要服从调度员的单一指挥。

22.3.3在调车作业中,调车员要按规定执行要道还道的制度,在无线电调车设备故障时,调车员必须持信号旗或信号灯显示信号,做到及时准确。

22.3.4调车员在地面指挥调车时,要选择安全地点显示信号,不得侵入邻线作业。

22.3.5推进作业时,调车员必须位于车辆的前端,负责了望进路,如有危及 行车安全时,立即显示停车信号,不得臆测行车,在挂车,对位,过磅时车列前端必须有调车员负责了望。

22.3.6作业时,调车员应确认线路上停留车辆的位置和状态,连挂车辆时,必须执行“十、五、三”车的距离显示信号,距离停留车10米一度停车、检查车辆是否良好后,在连挂、调车作业中,严禁飞乘飞降。

22.3.7摘除车辆时,待车停稳后,打好止轮器(木鞋),做好防溜措施,在提车钩,向司机显示启动信号。

22.3.8在下列地点禁止停放机车、车辆:① 警钟标外方,道岔上。② 道口、轨道衡上 ③ 走引线、渡线上 ④ 距土挡10米的安全距离以内的线路上 ⑤电气集中区轨道电路死区段及侵限绝缘等区段。

22.3.9推进铁水罐,鱼雷罐车作业时,调车员应站在车列前端第一位车的安全棚内显示信号,运行中要抓紧,站稳。

22.3.10挂车前,调车员,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各部是否正常后,方可显示信号挂车,当发现不符合调车作业规定要求时,立即向当班班长或调度员汇报。

22.3.11进入厂,库房前必须一度停车,进行现场安全情况检查,确认安全,方可进行调车作业。

22.3.12在调车作业时中,机车牵引运行时,车列尾部必须有调车员值班。

22.3.13使用木鞋制动时(止轮),停车停稳后,用手抓紧木鞋支架推入车轮下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往车轮下安放木鞋,以防手被挤伤或压伤。

22.3.14信号机的灯光熄灭或显示不清楚时,均按停车信号处理,机车、列车不得越过该信号机。

22.4机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2.4.1上班前严禁饮酒,必须充分睡眠,准时到岗。

22.4.2交接机车时,认真了解机车运用、检修情况,办理燃料、工具、备品,填写好行车日志。

22.4.3检查机车时,应对走行部位、基础制动装置、牵引装置、制动机、电气控制系统、柴油机、液力变扭器、液力转动装置、空气压缩机等进行重点检查试验。

22.4.4柴油机启动时,司机、副司机必须联系好方可启动,柴油机启动前副司机必须站在调节器前监视柴油机启动情况,如发现柴油机有异常,立即使用紧急停车按钮,将柴油机在最短时间内停机,进行检查处理,恢复复原手柄。

22.4.5严格遵守防火的有关规定,严禁向机车外部抛撒火种,机械间严禁吸烟。

22.4.6调车司机要熟悉站内各线路,信号及各种标志等情况。

22.4.7调车作业认真了望,确认信号,正确执行信号显示的要求和呼唤应答制度,没有信号不准动车,信号中断或不清立即停车,严禁臆测行车,超速运行。

22.4.8调车作业时,必须确认车辆的停留位置,做到心中有数。

22.4.9连挂车辆时,严格按“十、五、三”车距离和信号要求控制速度,接近被连挂车辆时,速度不得超过3 km/h ,连挂车辆后再试 ,防止假连结。

22.4.10调动铁水车、鱼雷罐车时,严格控制速度,使用单独制动阀制动时,不得一次上闸过高,停车时留有100kpa,防止机车动轮擦伤。

22.4.11机车移动前,一定要确认车下、左右无人作业,然后先鸣笛,后动车。

22.4.12遇暴风、雨雪、大雾天气时,调车作业中加强了望,加强鸣笛,遇有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

22.5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2.5.1班前严禁饮酒,必须充分休息,准时到岗。

22.5.2接班后,按“副司机检查机车给油程序”的技术规定执行。

22.5.3检查机车制动缸活塞行程,如不符合标准进行调整,活塞行程为70—110 mm,制动闸瓦与车轮踏面的缓解间隙为4—8mm。

22.5.4调车作业时,必须执行“十六字令”呼唤应答制度。

22.5.5每天用30分钟进行一次机械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处所及时向司机汇报,进行处理。

22.5.6巡视检查项目:柴油机、增压器、主发电机、辅助发电机、辅助传动装置、空气压缩机、车体通风机等运转是否正常,油水管路有无漏泄,水箱水位和各仪表显示是否正常。

22.5.7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机车,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2.6道岔清扫员安全操作规程

22.6.1清扫道岔时不准在线路中心及电动道岔上行走,并随时注意邻线机车、车辆运行情况。

22.6.2清扫道岔前必须先与信号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清扫,清扫时动作要迅速规范。

22.6.3清扫道岔时必须用木垫置于尖轨与基本轨的开口处,以免误动发生事故。

22.6.4禁止在排有调车作业进路的线路上清扫道岔。

22.6.5要勤清扫道岔,保证道岔转动灵活,工作中发现道岔不密贴或有其它异状,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向信号员汇报,有机车、车量接近时,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护。

22.6.6道岔清扫完毕后,要认真检查尖轨与基本轨之间有无障碍物,并撤出安全防护木垫,及时向信号员汇报。

22.6.7电气集中区道岔遇有冰、雪、水时,要及时进行清除。

22.7道口员安全操作规程

22.7.1提前到岗进行交接班,交接双方必须认真检查所管道口轮缘槽的清扫情况、卫生状况、防护拦木、栏栅、电气设备、工具等是否齐全良好。

22.7.2道口员(包括替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口笛、信号旗、信号灯要齐全完好。

22.7.3道口员接到计划后,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道口封闭后3分钟要有机车车列通过,必须执行一报警二落杆(封闭)三监护四显示五起杆(开放)。

22.7.4在降落道口杆或封闭栏栅时,要严格执行先警示后落杆或封闭栏栅的操作程序,注意不要砸碰车辆或行人,对抢道人员,车辆严加管理。

22.7.5接车时,站立在规定地点监视道口周围安全情况。

22.7.6待机车、车列通过道口后,确认在无机车、车列通过时再开放道口。

22.8鱼雷罐车安全操作规程

22.8.1鱼雷罐车的安全标志。

A、鱼雷罐车的走行部完好。

B、鱼雷罐车的栏杆、手把杆、脚梯、走板符合安全标准。

C、鱼雷罐的使用在有效次数内。

22.8.2鱼雷罐车的编组、解体必须在指定区域或线路上进行。

22.8.3鱼雷罐车必须在规定的高炉和炼钢厂使用。

22.8.4鱼雷罐车的运行

A、空、重鱼雷罐车的运行速度均不准超过10km/h。,

B、鱼雷罐车通过的曲线半径不得小于125米。

C、运行中调车员应站在安全平台上或操作安全棚内。

D、挂重鱼雷罐车运行的机车必须严格控制速度,做好提前减速措施,防止因铁水的惯性冲击难以停车。

22.8.5鱼雷罐车的摘、挂作业。

A、在炼铁、炼钢各线路连挂鱼雷罐车前,调车员必须检查线路有无障碍物或跑铁水粘结现象,如发现上述情况及时向调度汇报,经生产单位处理好后,再连接。

B、在炼钢厂各线路连挂鱼雷罐车前必须确认倾翻作业已经结束,罐体已复位(烘烤线,砌罐线、修罐库同等对待。),方可连挂作业。

22.8.6鱼雷罐车的停放

A、鱼雷罐车停放时,必须打好止轮器(木鞋)。

B、鱼雷罐车在高炉下对好位后,采取两个方向用木鞋止轮的措施,防止由于铁水的冲击造成溜车。

C、禁止用其它物品对鱼雷罐车进行止轮。

23、铸铁机安全操作规程

23.1铸铁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3.1.1上岗前按照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23.1.2开机前应对铸铁机及附属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

23.1.3铸铁用的小坑、铁沟、流嘴,接触铁水的所有铁制工具必须烘干后才能投入使用,严防潮湿放炮,如罐内有结盖残渣必须处理后方能铸铁,要严格控制起罐的速度,防止跑铁伤人。倾翻罐下、翻板区域,任何人不得停留、穿越或作业;

23.1.4铁模内如有积水或潮湿,要进行清理或用热浆预热,防止放炮;严禁使用有开裂或表面有缺陷的铁模;清理平台下部残渣铁时,必须停机处理,并挂断电警示牌;

23.1.5处理铁水罐结盖应使用管道氧气,要先看氧压,开关阀门必须缓慢进行,不准带明火靠近阀门箱,烧氧专用胶管不得短于4米,接头不得有泄露,防止回火;

23.1.6铸铁机应专人操作,启动前应显示声光信号,运转时不得检修铸铁机,不得搭乘运转中的链带,不得在漏斗和装铁块的车辆附近逗留,不得在链带下通行或停留作业;铸铁机下部不得安装与铸铁无关的设备;

23.1.7检修铸铁机时,应挂“禁止操作”牌,有铸铁机班长负责监护,检修完毕后,由铸铁机班长收回 “禁止操作”牌,确认人员全部撤离,杂物已清完,发出开车信号,方可重新开车;

23.1.8更换链带小轮时,提升链带的设施必须齐全可靠,升到所需高度后,被更换的小轮两侧要用方木块支好,防止意外滑下压伤手臂;处理链带死节时,必须防止打锤失手伤人,链带合拢时,钢丝绳必须挂好,防止滑脱反弹伤人;

23.1.9使用煤气烤罐时,应先给火源后给煤气,且煤气压力不得低于2Kpa,否则要立即停止烘烤,烘烤区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烘烤区内CO含量应小于30mmg/M3;

23.1.10煤气烘烤罐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烘烤区域,要密切注意煤气燃烧情况,一旦发现熄火,应立即关闭燃烧支阀,切断煤气,报告领导,然后按要求重新点火。

23.1.11不应在漏斗和装铁块的车皮外侧逗留。

23.1.12铸铁时铁水流应均匀,铸铁应使用铁口缓冲包。

23.1.13铸模内不应有水,模耳磨损不应大于5%,不应使用裂开及内表面有缺陷的铸模。

23.1.14铸铁机尾部应设置挡铁板,确认铸模内无残留铸铁,铸铁机停止运转,方可清理落在车厢外的铁块。

23.1.1铸铁机下严禁通行。

23.2砌罐工安全操作规程

23.2.1工作前将劳保防护用品穿戴齐全,进入施工现场。

23.2.2工作前检查铁水罐搭放作业平台,是否牢固,罐口沿有无杂物。

23.2.3在行车吊物时,罐内不准站人。

23.2.4在罐内作业时要抓好临时摆放的梯子。

23.2.5烤罐前,检查好煤气是否有泄漏点,点煤气要先点燃明火,后开煤气阀。

23.2.6班前认真检查所用工具、吊具、钢丝绳、罐耳是否安全、可靠。并设专人监护,方可操作。

23.2.7吊运铁罐时,要认真检查罐耳、钩子、钢丝绳或吊物的捆绑。确实做到:吊稳、吊实方可作业。

23.2.8起吊抠罐时,要有专人指挥天车,手势明确,周围10米以内不准有人,指挥人员要远离危险区域。

23.2.9修罐时运砖,不准抛砖、扔砖。罐沿不准放砖,以及其它工具,并设有专人监护,按技术要求保证质量,严防漏罐事故。

23.2.10现场要按定置管理要求,物品摆放整齐,场地清洁,不准防碍作业和通行,并注意来往车辆及火车。

23.2.11必须认真执行确认制,做到“一看,二准,三操作”一看:即看使用工具;看工作对象;看有无停电警示牌;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可靠。如有问题严禁作业,待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二准:即符合规定要求,达到确任方可作业。三操作:即看准,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23.3铸铁机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3.3.1交班前,检查设备,并清扫干净,接班时做到一问、二看、三操作。

23.3.2发出试车信号再试车,并检查各部限位是否安全可靠。

23.3.3操作时注意机器运转声音,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处理。

23.3.4铸铁前发出开车信号,然后再动天车。操作时听从下方人员安排。

23.3.5机电设备严禁带病作业,起重时不准偏拉斜拽。不得吊地下埋藏物和不活动等物品,不得超过天车安全使用负荷。

23.3.6吊起重物时,必须先试吊,通知周围人员,行车要稳,防止捆绑不牢或抱闸失灵伤人,严禁从人头顶和机电设备上空直过,如有人过时,发出警告并停车。

23.3.7浇铸时,机车脱钩后方可挂铁水罐。

23.3.8扣罐时,必须精力集中,不准同时开动大车、小车、大沟、小沟;确认主钩挂牢,钢丝绳无损才能起车。同时要慢速开车,罐旁不准站人。

23.3.9操作时,视线不清、手势不明或不统一时暂时停止操作,待视线恢复,手势明确后再继续操作。

23.3.10操作中,天车发生振动时,立即停车检查,确认无事后再通电开车。

23.3.11要把握好倾翻速度与铸铁机链带速度相适应。

24、TRT安全操作规程

24.1上岗前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岗位安全防护设施要保持完好、清洁。

24.2室内如CO超标应进行换气。

24.3外出点检或做其它工作时必须两个人,并带便携式煤气报警器。

24.4室内要安装固定式煤气报警器,当煤气含量超过安全值后,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得继续留在值班室内。

24.5当煤气含量超过安全值后,要给当班值班人员汇报并查找泄露点,采取安全措施。

24.6在氮气管道附近工作时,要检查氮气管路是否有泄露,防止氮气窒息;

24.7主控室、值班室、厂房内严禁吸烟

24.8油站及油系统动火,应采取安全措施;

24.9透平机系统动火,必须将煤气处理干净,经检测合格方可动火;

24.10靠近运转的旋转机械时,工作服袖口应系紧,女工长发不准露帽外;

24.11员工应懂得灭火器材的使用.

24.12设备运行时,不得维护、保养、擦洗设备的运转部位,不准向电器、发电机上洒水。

25、煤气防护站救护安全规程

25.1救护纪律:

25.1.1参加救护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未经抢救负责人同意,不准随意行动。

25.1.2进入救护现场必须将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佩戴空气呼吸器。

25.1.3在执行救护工作时,当煤气含量超过安全值后;严禁将面罩摘下。

25.1.4空气呼吸器压力低于50MPa或呼吸感到困难时,应立即离开煤气区域。

25.1.5救护过程中,防护员中毒首先应自救。

25.1.6救护人员应发扬救死扶伤精神,一切处置均须准确,不准临危脱逃。

25.2任务:

25.2.1根据国家煤气安全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掌握企业内煤气安全动态做好反事故宣传工作,并有计划地培训煤气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煤气事故抢救演习。

25.2.2经常组织检查煤气设备及其使用情况,对煤气危险区域作定期的CO分析,发现隐患,及

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按时解决。

25.2.3协助企业领导组织进行煤气中毒的紧急救护工作,指导煤气着火、爆炸事故的抢救。

25.2.4参加煤气设施的设计审查和新建、改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投产工作。

25.2.5审查各单位提出的带煤气作业方案(包括煤气设备的检修,运行时动火焊接等),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监护检查,及时提出改进性安全措施,及参与安排带煤气抽、及堵盲板,接点等特殊煤气作业。

25.3权利:

煤气防护站在企业安全部门领导下,行驶下列权利:

25.3.1有权提出煤气安全使用和对有毒气体防护的安全指令。

25.3.2有权制止违反煤气安全技术规程的危险工作,但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5.3.3煤气设备的检修和动火工作,须经煤气防护站签发的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25.4防护工安全规程:

25.4.1接班后,应检查所用的各种仪器和防护工具完整、好使,保证处于随时待命状态。

25.4.2工作前,必须根据需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带齐应用工具、安全用具。

25.4.3带煤气作业或在易燃易爆地区,严禁穿带钉子鞋及携带火种。

25.4.4煤气放散时周围40米内禁止有明火及热源,操作人员要有防护措施。

25.4.5在煤气区域工作,应注意周围泄露煤气及放散煤气情况,注意风向,选择工作地点在上风侧,防止煤气中毒。

25.4.6在煤气地区工作如感身体不适或防毒面具有故障,应用手势通知一同工作的人员,要求

护送退出现场。

25.4.7煤气区域工作必须二人以上,相互监护,协同工作。

25.4.8煤气高空作业,必须有平台、围栏,否则不准作业。

25.4.9靠近转动机械工作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许触摸电气设施或有可能启动的机械。

25.4.10做CO分析或监护煤气危险作业时,须准备氧气呼吸器,根据需要佩戴。

25.4.11执行工作时,要防止高空坠落物件,交叉多层作业防止掉物伤人。

25.4.12外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其它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

25.4.13根据CO中毒者分中轻重情况抢救,直到中毒者呼吸正常,意识清楚,在医生同意和监护下方可送往医院治疗。

25.5煤气中毒事故抢救的安全技术规程:

25.5.1接到事故通知,必须问清发生事故的设备地点、时间、通知人的姓名及中毒情况。

25.5.2接到任务后根据需要准备的救护工具,立即出发。参加人员一律要登记。

25.5.3抢救人员到达后应问明事故场所,中毒人数,观察好交通通道,立即放出岗哨。

第三章  各种器材及特殊作业安全规定

26、使用乙炔瓶安全规定

26.1现场乙炔瓶同一地点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26.2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26.3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26.4应该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乙炔瓶的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

震动和撞击。

26.5汽车运输乙炔瓶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放置时,车厢高度不

得低于瓶高的2/3。

26.6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26.7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26.8乙炔瓶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和防回火装置,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可靠,不得漏气。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不小于98KPa的压强。

26.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27、使用减压器安全规定

27.1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混用。

27.2减压器出口接头与胶管应扎紧,不得有泄漏现象。

27.3减压器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烤。

27.4安装减压器前,应略开氧气阀门,吹除污物。

27.5安装减压器前应进行检查,减压器不得沾有油脂。

27.6减压器发生自流现象或漏气时,必须迅速关闭氧气瓶阀,卸下减压阀进行修理。

28、抽堵盲板安全操作规程

28.1为保证待修系统或设备与生产系统有效地隔绝,在所有连接处均须堵上盲板,以便安全检修。

28.2凡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介质设备、管道的抽、堵盲板工作,必须遵守本规程。

28.3抽堵抽、堵盲板前的准备工作及要求:                                                       

28.4工作前抽堵盲板负责人,须向参与工作的人员交待任务、工作方法、工艺过程及安全注意事项,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28.5抽堵盲板前要和调度、岗位工、煤气防护站联系好,确保作业时信息联系的安全性,作业时煤气防护站要在现场监护、监督和个指导。                                                                 

28.6生产车间指定的监护人员,负责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护工作。必须严守职责,督促工作人员按章作业;发现违章,立即制止或令其撤离现场。必要时,安全、消防、煤气防护站等人员到场监护。                  

28.7作业前,待修设备管线或系统必须放压,但要保持略高于大气的压力,防止吸入空气,并降温到40℃以下。如有困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经安全环保部批准。意见不一致时,请示生产厂长批准后,方可作业。                                                                        

28.8离地面三米以上的作业,须搭设脚手架和平台并带安全带。                                     

28.9室内作业必须打开门窗,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28.10现场挂上明显警戒标志,无关人员撤离险区,必要时停止附近的生产、检修工作。

28.11作业现场30米内禁止动火(包括正在进行的动火),禁带引火物及易燃物。

28.12准备工作就绪,经值班工长检查,确认无问题并有监护人员在场,方可开始工作。

28.13大、中修项目盲板抽、堵完成后,须经工艺技术员按盲板图核对无误,方可交出修理或

投入生产。 抽堵盲板时的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28.14工作时间过长,应轮班休息(一般30分钟为限)。作业中,如感到不适,应立即退出到

就近卫生所检查治疗。                                                                

28.15拆卸螺栓应隔一个或两个松一个,缓慢进行,确认无气无液时,方可拆下螺栓,作业中

人员要站在上风向,严禁脸部对着法兰缝隙。                                                                 

28.16不得使用铁器敲打管道和管件,必须敲打时,应用青铜质工具。                        

28.17拆卸法兰的管道,如距支架较远,应加临时支架或吊架。                             

28.18抽堵盲板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的防爆型手提灯或干电池防爆灯。                    

28.19法兰螺栓全部紧好后,应详细检查,确认无漏时,方可离开现场,摘下面具。

28.20盲板的制作应按,《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制作,专人保管,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29、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29.1 使用千斤顶前应认真检查,油压千斤顶应按规程定期拆开检查、清洗和换油。螺旋千斤顶和齿条千斤顶的螺旋磨损后,应降低负荷使用,但磨损超过20%不可使用。

29.2 使用前,千斤顶应放置平稳,并在上、下端垫上木板,但不能用沾油的木板或铁板,以防受力打滑,应有足够的承压面积,并使压力通过承压中心。

29.3 使用中要先微微顶起,观察变化并随时注意千斤顶平整直立不得歪斜,不得任意加长手柄或用力过猛。

29.4 升起高度不得超过额定高度,如需超过额定高度时,应垫高其底座,然后重新顶起。

29.5 同时使用两台以上千斤顶时,要注意每台千斤顶负荷平衡,不得超过额定负荷,应升降一致、平稳。

29.6 严禁将手、脚、头部伸入重物下面。

29.7 在操作中,精神要集中,前后照应密切配合,统一指挥,做到“三确认”,防止事故发生。

30、手动葫芦(倒链)安全操作规程

30.1 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链条及轮轴等是否良好,传动部位是否灵活。

30.2 支撑葫芦的固定点,其强度必须与负荷相称,预先应计算支架的承受压力,绝对不可盲目起吊重物。

30.3 使用时,待链条吃紧后,应认真检查各部位变化,确认良好时,再开始作业。重物下面严禁站人和通行。

30.4 使用时,应先将牵引链条反挂,使起重链条倒松,使之有最大的起重距离。

30.5 在倾斜或水平方向使用时,拉链方向与链轮方向应一致,防止链条脱槽。

30.6 起重量不得超过它的起重能力,在重物接近额定负荷时,要特别注意防止强拉、猛拉,要均匀用力。发现滑链应立即停止使用。

30.7 操作中支架要牢固,要有专人指挥。

31、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31.1 大小车缓冲器必须齐全、有效,损坏后及时修理,轨道两端应有挡板。

31.2 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1.3 当接近卷筒限位器时,要放慢速度,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31.4 不得将悬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运行中,严禁吊物从人头顶上越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吊物应避免从其他物体上方运行。

31.5 设备检修或工作完毕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或规定的位置,切断电源,并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35.6 严禁超负荷起吊,重吨位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平稳无误,方可升高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两个或两个以上控制按钮。

31.7 在起重重物时,严禁在重物上站人或有其他不牢靠物体,严禁起吊后手扶物体找平衡。

31.8 运行中突然发生停电等故障时,必须将开关拉到“零”位,将吊件放下,否则人不能离开现场。

31.9 起吊物件时,速度要均匀,吊物要平稳,下降吊物时,须低速轻放,禁止忽快忽慢操作。

32、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32.1 开动前应检查电动机绝缘和接地是否良好,使用前应进行试转,正常后方可操作。

32.2 使用台钻要戴好防护眼镜和规定的防护用品,禁止戴手套操作。

32.3 钻孔前应把工件放牢稳,操作小件要有卡盘,卡紧后再进行操作,加工薄件时,下面应垫好木板。

32.4 不准边钻孔边用纱布清除铁屑,也不允许用嘴吹或用手擦试及清除铁屑。

32.5 在钻孔开始或工件将要钻透时,应轻轻用力,以防工件转动或甩出。

32.6 钻孔时,要把工件放正,用力要均匀,严禁用力过大、过猛,以防钻头折断。

33、电动手提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33.1 电动手提砂轮机必须有牢固的防护罩和漏电保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33.2 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位螺丝有无松动,砂轮片有无裂纹;金属外壳和电源线有无漏电之处,如有上述缺陷,必须修好后方可使用。

33.3 使用时,首先进行空转试验,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操作。

33.4 工作时,操作者要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且身体不准正对砂轮,砂轮机要拿稳,并要缓慢接触工件,不准撞击和猛压,禁止使用砂轮侧面。

33.5 正在转动的砂轮不准放在地上,待砂轮停稳后,放在指定地点。暂时不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33.6 发现电源线缠绕打结时,要耐心解开,不得手提电线或用砂轮机强行拉断。

33.7 砂轮机要存放在干燥处,严禁放置在潮湿的地方。

33.8 电动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并定期检修。

34、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34.1 手电钻应使用带“回”字绝缘等级的产品,并配备漏电保护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

34.2 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在潮湿的地方作业时,必须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触电。

34.3 操作时必须先对准孔位再开动电钻,禁止在作业时手扶钻头对孔。

34.4 挪动手电钻时,只能手持握把,不能提导线和卡头。

34.5 手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前,禁止卸、装钻头。

34.6 使用中,如发现手电钻漏电、震动、高热或有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找电工检查修理。

34.7 如用力压手电钻时,必须使手电钻垂直工件,而且固定端要特别牢固。

34.8 停止工作、休息或离开工地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35、氧气安全操作规程

35.1炉前氧气使用安全规程:

35.1.1烧氧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防护面镜和防热手套。

35.1.2烧氧气时不得少于3人,一人指挥、一人开闭氧气阀门、一人作业,密切配合,不许 进                      

      入进风口内点燃氧气管。

35.1.3氧气包两端与氧气接口必须严密,不得漏气,带嘴处必须捆扎牢固,接头处的铁丝必须

拍平,防止氧气嘴脱落,甩动伤人。

35.1.4氧气带必须保持整体完好,长度够用,接口不大于两处,接口处中间插管,并用铁丝扎紧。

35.1.5氧气带不得从灼热的渣铁表面通过,必要时架空或采取沟面铺板,垫河沙等措施。

35.1.6氧气开关阀门附近,禁止吸烟和动火,氧气阀门禁与油脂接触,禁止用氧气吹扫炉台和身体除灰。

35.1.7氧气阀门的开度,先给小风点燃,再逐渐开大氧气阀门。

35.1.8当氧气管燃烧到极限长度时,必须待氧气管拔出后才能关闭阀门,防止氧气回火烧伤。

35.1.9当氧气回火造成氧气带燃烧时,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

35.1.10氧气阀门和氧气嘴子应保持一定距离,氧气管小于2m停止使用。

35.1.1 停烧氧气时,必须将氧气管退出燃烧部位,才能关闭氧气,并将氧气带存放在安全地

点。并经常检查氧气配送管线,禁止阀门漏气。

35.1.12用氧气瓶供氧时,除按上述安全规程操作外,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A、使用完的氧气瓶必须关紧,并保留一定压力,空重分开,存放在安全地点。

B、氧气瓶的开关打不开时,严禁锤击和火烤。

C、氧气瓶存放地点要距离铁口等要害部位10m以上,并不得存放于铁口和渣口对面。

D、禁止氧气瓶接触油脂。一经接触,禁止使用,送氧气厂处理。

E、氧气瓶搬运时,必须二人小心轻放,禁止碰撞摔扔。

F、炉前在吊运氧气瓶时,应专人指挥,捆扎牢固,事先对吊具钢丝绳严格检查,防止氧气瓶高空掉落。

G、用汽车运输氧气瓶时,摆放不得超高,注意了望,车速平稳,防止车祸。

35.2输送氧气管道安全规程:

35.2.1 凡与氧气接触的设备、管道、阀门、零部件及操作人员所用工具、劳保用品等,严禁沾染油脂。

35.2.2 氧气管道须设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室外架空氧气管道在进入建筑物前应有接地,防

静电最大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35.2.3 氧气管道上的法兰,其跨度电阻应小于0.03欧姆。

35.2.4明火及油污不得靠近阀门,阀门应设在不产生火花的保护外罩内。

35.2.5 氧气阀门的填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可选用石墨处理过的石棉织物做阀门填料。

35.2.6 氧气管道、阀门等与氧气接触的一切部件、安装、检修及停用后,再投入使用前,应将管道内的残留杂物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扫干净,直至无铁锈、尘埃及其他脏物为止。吹扫速度应大于20m/s,同时必须进行严格的除锈、脱脂,脱脂后的管道应立即钝化或通入干燥氮气。

35.2.7 严禁用氧气吹扫管道。

35.2.8开关氧气阀门应缓慢进行。手动操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阀门的侧面,禁止非调压阀作

调压使用。

35.2.9 未改造的碳钢手动阀门,开关前应采取减少阀门前后压的安全措施。

35.2.10严禁用铁器敲击送气管路件。

35.2.11 氧气管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5.2.12 在氧气管道上动火时,须先可靠切断气源,用氮气吹扫再用空气置换内部气体,置换

后,氧含量应控制在18%--23%范围内,氢含量不得超过0.4%,确认无危险后,方准动火作业。

35.2.13 氧气管道的强度试验应采取不含油的干净水、干燥空气或氮气进行。但压力大于或等于9.8MPa的氧气管道必须用水做强度试验。

35.2.14 氧气管道强度试验合格后,还应进行严密性试验,严密性试验所用介质,须是无油干

燥的氮气或空气。

36、压缩空气安全操作规程

36.1所有气包应有合格证及安全阀,不准超负荷使用。

36.2压缩空气管道检修或停、送气必须向调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6.3压缩空气管线中所设安全阀、压力表、放散阀、疏水阀必须齐全完好。

36.4停、送压缩空气时,要加强疏水,防止水冲击。发现水冲击时,应立即停止操作,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操作。

36.5操作人员严禁将身体各部位正对阀门手轮,且用力不可过猛。

36.6待各疏水阀见压缩空气后,方可关闭疏水阀并逐步升压。

36.7严禁压缩空气管道与煤气、氮气等管道连通。

36.8压缩空气管道检修(包括更换阀门、处理泄露)等,必须将检修管段减压放空。

36.9高压压缩空气管网阀门等设施应有平台、走梯、护栏等安全防护措施。

37、氮气安全操作规程

37.1氮气管道检修或停送气必须向调度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7.2氮气管线中所设安全阀、压力表、放散阀、疏水阀必须齐全完好。

37.3操作阀门时,操作人员严禁将身体各部位正对阀门手轮且用力不可过猛。

37.4检查氮气管道泄漏及氮气放散时,相关人员应站在上风侧,必要时佩戴防毒面具。

37.5严禁氮气管道与煤气管道连接。如果使用氮气吹扫煤气管道,吹扫完毕后应立即断开或堵

盲板。

37.6高空氮气管阀门等设施应有平台、走梯、护拦等安全防护措施。

                           38、煤气动火接点安全操作规程

38.1 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38.2 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具体安全防范措施,作业前要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做到分

工具体、责任明确。

38.3作业前通知调度、煤气防护站进行现场监护。

38.4提前准备好空气呼吸器、灭火器、石棉被、水桶等。作业人员严禁着装化纤类工作服。

38.5较大的带煤气动火接点作业前,应通知安环部、消防队到现场,作业现场不准闲散人员逗留,严禁行人及车辆通行。

38.6坑内作业时,作业坑深度、宽窄要适当,坑的两侧要有坡道,作业坑较深时,还应在作业人员的腰部系上紧急救生钢绳;高处作业时,架子、护栏、逃生跑道的搭设,应符合安全作业的要求。

38.7在动火作业点较近处安装压力表,使煤气压力保持在500pa—1000pa之间。同时,应根据

动火作业点的位置及压力情况,做好相应煤气用户的止火工作。

38.8为便于切割后拿下金属片,应在切割部位提前焊上手柄,严禁用铁制工具直撬金属片,防止摩擦起火。

38.9在主管道上开孔接支管时,无论垂直或水平,支管均应加上盲板法兰,支管马蹄应提前做好。

38.10割孔时,要边割边用耐火泥密封。割片割完前应用电焊把割片与管道临时焊牢,焊牢前,

严禁将割片全部割完。

38.11马蹄与管道焊接时,焊接间隙应在1.5米以内,点焊4—6点后,可直接进行焊接,如有火

焰窜出时,要边焊边堵火焰。

38.12焊接完毕,抽取割片须待焊口完全冷却后进行,敲打割片时,严禁使用非铜制工具。

38.13闲置的煤气管道堵盲板前,必须用氮气或蒸汽吹扫、长期闲置的煤气管道检修或使用时,

必须用氮气或蒸汽重新吹扫方可检修或使用。

                               39、送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39.1停送煤气时,各相关管线及设备上严禁施工或作业。

39.2气体置换放散时,40米内禁止一切火源,并严密注意风向,严防煤气扩散到附近岗位。末

端取样做爆发试验三次合格或取样做煤气成分分析合格后,方可关闭末端放散。

39.3送煤气:送煤气前应提前检查管线上的水封是否满流;入口是否封闭;试验头、仪表导管

等及各支管阀门是否关闭;对输气管道做惰性化处理。

39.4停煤气:通知相关煤气用户止火,并提前到现场认真落实各用户止火情况;可靠切断煤气

来源;打开各末端及死角处的放散或放气头(如死角处没有放散头,应提前钻眼,增设放散或放气头),通入惰性气体将停气管内的残余煤气彻底吹扫干净,经取样化验或检测合格后,停止放散,并打开沿线入孔。

39.5停送中压煤气时,应严格执行停送中压煤气操作规程。送气时,严禁在管网末端充满合格的常压煤气时,直接启动加压机;停气时,严禁直接操作放散泄露。

39.6使用煤气应有专人负责,任何煤气设备必须正压操作,使用前首先联系调度室,经同意后,

方能点火使用。

39.7使用煤气时应先点燃引火物,放到烧嘴上,然后缓慢开启煤气烧嘴阀,如不着火立即关闭

烧嘴阀门,待查明原因并排净点火区域内、包内混合气体后,方可再次动火。

39.8每班定期检查煤气压力和燃烧情况,当压力接近3.0kPa或压力变化波动较大时应及时与厂

调度室联系,查明原因,保持煤气烧嘴正常燃烧。当烧嘴自动熄火后,应立即关闭煤气烧

嘴阀门,用便携式CO报警仪检查烧嘴现场周围CO浓度,检查煤气压力,及时联系厂调度室,

查明原因,严禁盲目点火。

39.9停用煤气应先与调度室联系,经回话后关闭阀门。应可靠切断煤气来源。

39.10煤气管道、设备发现漏气,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处理,未取得动火证严禁进行电焊、气

割或用金属物敲击,以防产生火花爆炸。

39.11发现有人在煤气区域造成煤气中毒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煤气。将中毒者撤离现

场,并通知医务人员和煤气防护人员来现场抢救和测定工作。

39.12煤气使用单位,对烧嘴前管道内煤气压力应保持在此3.0Pa以上,低于3.0Pa不准使用,

立即同通知调度室。

39.13严禁用煤气管道、设备及附件做起重和拖拉任何物件,对装有煤气仪表的导管、接头,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肥皂水泄露测试。

39.14 禁止任何人在煤气区域逗留、休息、取暖、睡觉。

 

 

 

                                                      炼铁厂

200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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